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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献县“互联网”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9   来源:政府办

献政办字〔2023〕16号


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献县“互联网”农村不动产登记
发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现将《献县“互联网 ”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6日


献县“互联网 ”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和宅基地发证工作决策部署,持续提升全省不动产登记便利度,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定我县为“互联网 ”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试点。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X自然资发[2020]84号)、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化首次登记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2022〕123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县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化首次登记发证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建设背景
    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是“十四五”期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之一。按照省《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化首次登记操作指南》要求,宅基地权籍调查成果通过验收后,应及时纳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的权籍数据库进行统一管理,以行政村为单位,统一到乡(镇)政府申请登记,集中办证。以3-5年基本完成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化登记成果入库汇交和颁证到位为目标,对权属合法、登记要件齐全的,尽快办理登记。做到扎实搞好确权,稳步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二、建设目标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服务便民利民化,加速推进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推行“互联网 ”农村不动产登记,将不动产登记窗口延伸至乡(镇),实现“房地一体化”宅基地首次登记和日常宅基地登记发证“就近办”,有效解决农民群众办理农村宅基地登记“路程远、时间长”问题。同时也可缓解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压力,解决群众等候时间长、行政效率低等问题。
    三、主要任务
    (一)准备系统部署环境
    1.网络环境:政务外网、互联网
    2.服务器:1 台,内存大于 16G,硬盘容量大于 500G。服务器网络需与沧州市“一窗受理”系统服务器联通。
    (二)准备数据成果,完成数据入库
    整理宅基地地籍调查成果数据,完成地籍调查成果数据入库。
    (三)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
    由乡(镇)政府指派工作人员作为登记协管员,由技术人员对乡(镇)协管员开展登记业务指导和系统操作培训,树立登记信息保密意识,提升服务水平。
    (四)设立乡镇便民服务点

    在乡(镇)综合行政服务大厅设立农村宅基地登记便民服务点,利用政务外网环境,配置办公所需的计算机、高拍仪等基础软硬件,完成系统调试,建立群众和不动产登记中心的连接点,为群众提供业务咨询、业务办理等服务。由乡(镇)登记协管员统一办理本乡(镇)范围内农村宅基地申请、数据入库、领取不动产权证书、颁发证书。
    (五)做好系统改造对接
    对不动产登记系统升级改造,将宅基地调查成果数据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统一管理,接入省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平台,实现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全业务流程与不动产登记平台的无缝衔接,乡(镇)农村宅基地登记便民服务网点提交的登记申请实时推送至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审核、登簿后,在线反馈登记结果。乡(镇)协管员可通过系统查看每宗宅基地登记申请的办理进度情况。
    (六)拓展登记业务流程
    对首次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以外的新增宅基地业务,由乡(镇)协管员在服务网点对各村需登记发证的新增宅基地进行资料收集,将具备办理条件的新增宅基地(单户或多户)的电子坐标数据送至不动产登记中心落宗,并通过便民服务点政务外网“农村宅基地一体化首次登记系统”进行录入,推送不动产“河北省不动产登记统一受理系统”平台。待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对申请资料核验无误并记载登记簿后,打印不动产权证书,并通知乡(镇)登记协管员业务完结。乡(镇)协管员持申请卷宗领取不动产权证书,颁发给申请人。
    四、建设必要性
    (一)提升工作效率
    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涉及村民、村集体组织、乡镇政府和登记机构,工作人员需往返各村、乡镇和登记机构,相关资料收集困难、耗时长,通过信息化手段整合衔接业务流程,可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二)提升服务便利度
    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量大,登记服务受限于登记场地、人员和设备不足等问题,村民“不出村、就近办、家门口领证”的诉求无法得到满足,迫切需要延伸不动产登记服务,实现农村不动产登记就近办理,做到“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进一步提升农村不动产登记的便利度,满足群众办理宅基地确权登记需求。
    (三)加强监管,方便工作督导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缺少工具支撑,对各地登记发证工作进度信息掌握不及时,不能很好督促进展缓慢的地区开展工作,迫切需要借助系统及时了解各地登记发证工作进展情况,加大监管力度,根据实际工作进展督促各地加快推进农房登记颁证工作。
    五、推进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推进“互联网 ”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政府主管县长任组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和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副组长,各乡(镇)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二)选取一个基础工作扎实的乡(镇)作为试点,先期开展工作,摸索经验,待条件成熟后,在我县各乡镇全面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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