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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污染生态环境行为举报电话的公告

    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畅通诉求渠道,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切实保障公众环境权益。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布各类污染生态环境行为举报电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单位

受理电话

受理范围

生态环境局

0317-

4624505

工业企业排污、工业垃圾污染、黑臭水体、污水直排、露天焚烧等环境污染问题。

住建局

0317-

4610797

城市道路遗撒、城区饭店餐饮油烟、建筑施工噪声、城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建筑施工扬尘等等环境污染问题。

水务局

0317-

4602989

河道垃圾等环境污染问题。

市场监管局

0317-

4631315

散煤销售等环境污染问题。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317-

6010581

非法取土等环境问题。

农业农村局

0317-

4622532

畜禽养殖粪污等环境污染问题。

公安局

110

社会生活噪声、烟花爆竹燃放等环境污染问题。

单位

受理电话

乐寿镇

0317-4622242

河城街镇

0317-4653707

郭庄镇

0317-4680149

  

0317-4681116

陈庄镇

0317-4641593

陌南镇

0317-4675239

韩村镇

0317-5109672

高官镇

0317-4688093

段村镇

0317-4510053

南河头镇

0317-4643830

小平王乡

0317-4526017

西城乡

0317-4495079

十五级镇

0317-4695039

本斋乡

0317-4665017

张村乡

0317-4671004

临河乡

0317-4671034

商林乡

0317-4671034

垒头乡

0317-4691005

开发区

0317-4636886

    诉求人须尽量提供反映对象详细信息,便于各单位核查处理。同时,须如实反映问题,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对恶意举报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受理群众合理诉求,及时解决环境污染问题。要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未经举报人同意,严禁外传。对私自泄露举报人信息的,将严肃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献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