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献县财政局涉企行政检查标准 |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检查标准 |
| 1 |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财库【2024】27号)相关规定要求。 |
| 2 | 对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 | 涉企会计信息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 |
网站地图 |
主办单位: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电话:0317-4623770
冀ICP备13023449号-1 沧公备13092902000179号 网站标识码:1309290002
推荐使用1440*900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