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献县卫生健康局 2025 年 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 |||||||||
| 序号 | 检查事项 | 具体检查内容 | 检查依据 | 检查方式 | 是否跨部门联合检查 |
检查对象(企业所属类型或行业) | 检查企业名称 (请一一列明) |
检查主体 | 备注 |
| 1 | 美容美发场所(无检测任务) | 1.设置卫生管理部门或人员情况2.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情况3.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4.设置禁止吸烟警语标志情况5.对空气、水质、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情况6.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信息情况7.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情况8.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情况,检查项增加1.建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档案2.建立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情况3.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卫生学评价情况4.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情况5.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新风口设置及管理情况##1.棉织品细菌总数2.美容美发工具细菌总数3.室内空气中CO2、PM10、甲醛、苯、甲苯、二甲苯如抽中集中空调,检测项增加1.风管内表面积尘量、细菌总数、真菌总数2.冷却水中嗜肺军团菌、异养菌总数、游离氯3.送风质量PM10、细菌总数、真菌总数、β-溶血性链球菌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美容美发场所 | 献县金橙子美发店(个体工商户)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2 | 美容美发场所(无检测任务) | 1.设置卫生管理部门或人员情况2.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情况3.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4.设置禁止吸烟警语标志情况5.对空气、水质、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情况6.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信息情况7.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情况8.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情况,检查项增加1.建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档案2.建立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情况3.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卫生学评价情况4.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情况5.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新风口设置及管理情况##1.棉织品细菌总数2.美容美发工具细菌总数3.室内空气中CO2、PM10、甲醛、苯、甲苯、二甲苯如抽中集中空调,检测项增加1.风管内表面积尘量、细菌总数、真菌总数2.冷却水中嗜肺军团菌、异养菌总数、游离氯3.送风质量PM10、细菌总数、真菌总数、β-溶血性链球菌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美容美发场所 | 献县领尚美容美发店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3 | 住宿场所(无检测任务) | 1.设置卫生管理部门或人员情况2.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情况3.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4.设置禁止吸烟警语标志情况5.对空气、水质、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情况6.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信息情况7.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情况8.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情况9.住宿场所按照《艾滋病防治条例》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情况如抽中集中空调检查任务,检查项增加1.建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档案2.建立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情况3.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卫生学评价情况4.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情况5.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新风口设置及管理情况##1.棉织品细菌总数2.杯具细菌总数3.淋浴用水嗜肺军团菌4.室内空气中CO2、PM10、甲醛、苯、甲苯、二甲苯如抽中集中空调,检测项增加1.风管内表面积尘量、细菌总数、真菌总数2.冷却水中嗜肺军团菌、异养菌总数、游离氯3.送风质量PM10、细菌总数、真菌总数、β-溶血性链球菌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住宿场所 | 献县泰康便捷宾馆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4 | 美容美发场所(无检测任务) | 1.设置卫生管理部门或人员情况2.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情况3.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4.设置禁止吸烟警语标志情况5.对空气、水质、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情况6.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信息情况7.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情况8.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情况,检查项增加1.建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档案2.建立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情况3.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卫生学评价情况4.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情况5.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新风口设置及管理情况##1.棉织品细菌总数2.美容美发工具细菌总数3.室内空气中CO2、PM10、甲醛、苯、甲苯、二甲苯如抽中集中空调,检测项增加1.风管内表面积尘量、细菌总数、真菌总数2.冷却水中嗜肺军团菌、异养菌总数、游离氯3.送风质量PM10、细菌总数、真菌总数、β-溶血性链球菌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美容美发场所 | 献县喜眉美容护理工作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5 | 美容美发场所(无检测任务) | 1.设置卫生管理部门或人员情况2.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情况3.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4.设置禁止吸烟警语标志情况5.对空气、水质、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情况6.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信息情况7.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情况8.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情况,检查项增加1.建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档案2.建立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情况3.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卫生学评价情况4.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情况5.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新风口设置及管理情况##1.棉织品细菌总数2.美容美发工具细菌总数3.室内空气中CO2、PM10、甲醛、苯、甲苯、二甲苯如抽中集中空调,检测项增加1.风管内表面积尘量、细菌总数、真菌总数2.冷却水中嗜肺军团菌、异养菌总数、游离氯3.送风质量PM10、细菌总数、真菌总数、β-溶血性链球菌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美容美发场所 | 献县做好一张脸美容店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6 | 输配水设备(有检测任务) | "1.生产企业符合《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企业卫生规范》情况2.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标签、说明书##产品卫生安全性检测"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输配水设备 | 沧州华阳活性炭有限公司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7 | 城市集中式供水(有检测任务) | "1.持有卫生许可证情况2.水源卫生防护情况3.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4.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情况5.水质消毒情况6.水质自检情况##出厂水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城市集中式供水 | 献县自来水公司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8 |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无检测任务) | 1.是否在备案的范围内开展工作;2.出具的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3.技术人员是否满足工作要求;4.仪器设备场所是否满足工作要求;5.质量控制、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6.档案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要求;7.管理制度是否符合相关要求;8.劳动者保护是否符合相关要求;9.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禁忌、疑似职业病、职业病的告知、通知、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10.是否按照规定参加质量控制评估,若质量控制评估不合格是否按要求整改。##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 献县中医医院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9 | 放射诊疗机构(含中医医疗机构)(无检测任务) | "1.建设项目管理情况;2.放射诊疗场所管理及其防护措施情况;3.放射诊疗设备管理情况;4.放射工作人员管理情况;5.开展放射诊疗人员条件管理情况;6.对患者、受检者及其他非放射工作人员的保护情况;7.放射事件预防处置情况;8.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人处置情况;9.档案管理与体系建设情况;10.管理情况。##"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放射诊疗机构(含中医医疗机构) | 献县本斋乡卫生院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10 | 放射诊疗机构(含中医医疗机构)(无检测任务) | "1.建设项目管理情况;2.放射诊疗场所管理及其防护措施情况;3.放射诊疗设备管理情况;4.放射工作人员管理情况;5.开展放射诊疗人员条件管理情况;6.对患者、受检者及其他非放射工作人员的保护情况;7.放射事件预防处置情况;8.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人处置情况;9.档案管理与体系建设情况;10.管理情况。##"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放射诊疗机构(含中医医疗机构) | 献县陈庄中心卫生院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11 | 放射诊疗机构(含中医医疗机构)(无检测任务) | "1.建设项目管理情况;2.放射诊疗场所管理及其防护措施情况;3.放射诊疗设备管理情况;4.放射工作人员管理情况;5.开展放射诊疗人员条件管理情况;6.对患者、受检者及其他非放射工作人员的保护情况;7.放射事件预防处置情况;8.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人处置情况;9.档案管理与体系建设情况;10.管理情况。##"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放射诊疗机构(含中医医疗机构) | 献县郭庄镇卫生院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12 | 放射诊疗机构(含中医医疗机构)(无检测任务) | "1.建设项目管理情况;2.放射诊疗场所管理及其防护措施情况;3.放射诊疗设备管理情况;4.放射工作人员管理情况;5.开展放射诊疗人员条件管理情况;6.对患者、受检者及其他非放射工作人员的保护情况;7.放射事件预防处置情况;8.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人处置情况;9.档案管理与体系建设情况;10.管理情况。##"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放射诊疗机构(含中医医疗机构) | 献县华康医院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13 | 放射诊疗机构(含中医医疗机构)(无检测任务) | "1.建设项目管理情况;2.放射诊疗场所管理及其防护措施情况;3.放射诊疗设备管理情况;4.放射工作人员管理情况;5.开展放射诊疗人员条件管理情况;6.对患者、受检者及其他非放射工作人员的保护情况;7.放射事件预防处置情况;8.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人处置情况;9.档案管理与体系建设情况;10.管理情况。##"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放射诊疗机构(含中医医疗机构) | 献县明仁医院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14 | 放射诊疗机构(含中医医疗机构)(无检测任务) | "1.建设项目管理情况;2.放射诊疗场所管理及其防护措施情况;3.放射诊疗设备管理情况;4.放射工作人员管理情况;5.开展放射诊疗人员条件管理情况;6.对患者、受检者及其他非放射工作人员的保护情况;7.放射事件预防处置情况;8.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人处置情况;9.档案管理与体系建设情况;10.管理情况。##"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放射诊疗机构(含中医医疗机构) | 献县陌南中心卫生院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15 | 放射诊疗机构(含中医医疗机构)(无检测任务) | "1.建设项目管理情况;2.放射诊疗场所管理及其防护措施情况;3.放射诊疗设备管理情况;4.放射工作人员管理情况;5.开展放射诊疗人员条件管理情况;6.对患者、受检者及其他非放射工作人员的保护情况;7.放射事件预防处置情况;8.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人处置情况;9.档案管理与体系建设情况;10.管理情况。##"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放射诊疗机构(含中医医疗机构) | 献县仁爱永康口腔门诊部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16 | 放射诊疗机构(含中医医疗机构)(无检测任务) | "1.建设项目管理情况;2.放射诊疗场所管理及其防护措施情况;3.放射诊疗设备管理情况;4.放射工作人员管理情况;5.开展放射诊疗人员条件管理情况;6.对患者、受检者及其他非放射工作人员的保护情况;7.放射事件预防处置情况;8.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人处置情况;9.档案管理与体系建设情况;10.管理情况。##"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放射诊疗机构(含中医医疗机构) | 献县小平王乡卫生院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17 | 放射诊疗机构(含中医医疗机构)(无检测任务) | "1.建设项目管理情况;2.放射诊疗场所管理及其防护措施情况;3.放射诊疗设备管理情况;4.放射工作人员管理情况;5.开展放射诊疗人员条件管理情况;6.对患者、受检者及其他非放射工作人员的保护情况;7.放射事件预防处置情况;8.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人处置情况;9.档案管理与体系建设情况;10.管理情况。##"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放射诊疗机构(含中医医疗机构) | 献县张村乡卫生院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18 | 中小学校及高校(无检测任务) | "1.学校落实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要求情况,包括教室课桌椅配备、教室采光和照明、教室人均面积、教室和宿舍通风设施、教学楼厕所及洗手设施设置等情况。学校提供的学习用品达标情况,包括教室灯具、考试试卷等情况。2.学校落实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要求情况,包括专人负责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晨检记录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记录、复课证明查验、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按规定实施学生健康体检、按要求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按要求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等情况。3.学校落实饮用水卫生要求情况,包括使用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的学校落实水源卫生防护、配备使用水质消毒设施设备情况和使用二次供水的学校防止蓄水池周围污染和按规定开展蓄水池清洗消毒情况,以及使用的涉水产品取得卫生许可批件等情况。4.学校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情况。##1.教室采光、照明及教室人均面积。2.学校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中小学校及高校 | 垒头中学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19 | 中小学校及高校(无检测任务) | "1.学校落实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要求情况,包括教室课桌椅配备、教室采光和照明、教室人均面积、教室和宿舍通风设施、教学楼厕所及洗手设施设置等情况。学校提供的学习用品达标情况,包括教室灯具、考试试卷等情况。2.学校落实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要求情况,包括专人负责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晨检记录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记录、复课证明查验、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按规定实施学生健康体检、按要求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按要求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等情况。3.学校落实饮用水卫生要求情况,包括使用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的学校落实水源卫生防护、配备使用水质消毒设施设备情况和使用二次供水的学校防止蓄水池周围污染和按规定开展蓄水池清洗消毒情况,以及使用的涉水产品取得卫生许可批件等情况。4.学校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情况。##1.教室采光、照明及教室人均面积。2.学校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中小学校及高校 | 献县蔡西海尔希望小学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20 | 中小学校及高校(无检测任务) | "1.学校落实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要求情况,包括教室课桌椅配备、教室采光和照明、教室人均面积、教室和宿舍通风设施、教学楼厕所及洗手设施设置等情况。学校提供的学习用品达标情况,包括教室灯具、考试试卷等情况。2.学校落实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要求情况,包括专人负责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晨检记录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记录、复课证明查验、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按规定实施学生健康体检、按要求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按要求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等情况。3.学校落实饮用水卫生要求情况,包括使用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的学校落实水源卫生防护、配备使用水质消毒设施设备情况和使用二次供水的学校防止蓄水池周围污染和按规定开展蓄水池清洗消毒情况,以及使用的涉水产品取得卫生许可批件等情况。4.学校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情况。##1.教室采光、照明及教室人均面积。2.学校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中小学校及高校 | 献县东南村中心校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21 | 中小学校及高校(无检测任务) | "1.学校落实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要求情况,包括教室课桌椅配备、教室采光和照明、教室人均面积、教室和宿舍通风设施、教学楼厕所及洗手设施设置等情况。学校提供的学习用品达标情况,包括教室灯具、考试试卷等情况。2.学校落实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要求情况,包括专人负责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晨检记录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记录、复课证明查验、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按规定实施学生健康体检、按要求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按要求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等情况。3.学校落实饮用水卫生要求情况,包括使用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的学校落实水源卫生防护、配备使用水质消毒设施设备情况和使用二次供水的学校防止蓄水池周围污染和按规定开展蓄水池清洗消毒情况,以及使用的涉水产品取得卫生许可批件等情况。4.学校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情况。##1.教室采光、照明及教室人均面积。2.学校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中小学校及高校 | 献县高官中学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22 | 中小学校及高校(无检测任务) | "1.学校落实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要求情况,包括教室课桌椅配备、教室采光和照明、教室人均面积、教室和宿舍通风设施、教学楼厕所及洗手设施设置等情况。学校提供的学习用品达标情况,包括教室灯具、考试试卷等情况。2.学校落实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要求情况,包括专人负责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晨检记录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记录、复课证明查验、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按规定实施学生健康体检、按要求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按要求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等情况。3.学校落实饮用水卫生要求情况,包括使用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的学校落实水源卫生防护、配备使用水质消毒设施设备情况和使用二次供水的学校防止蓄水池周围污染和按规定开展蓄水池清洗消毒情况,以及使用的涉水产品取得卫生许可批件等情况。4.学校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情况。##1.教室采光、照明及教室人均面积。2.学校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中小学校及高校 | 献县郭庄镇野马中心校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23 | 中小学校及高校(无检测任务) | "1.学校落实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要求情况,包括教室课桌椅配备、教室采光和照明、教室人均面积、教室和宿舍通风设施、教学楼厕所及洗手设施设置等情况。学校提供的学习用品达标情况,包括教室灯具、考试试卷等情况。2.学校落实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要求情况,包括专人负责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晨检记录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记录、复课证明查验、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按规定实施学生健康体检、按要求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按要求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等情况。3.学校落实饮用水卫生要求情况,包括使用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的学校落实水源卫生防护、配备使用水质消毒设施设备情况和使用二次供水的学校防止蓄水池周围污染和按规定开展蓄水池清洗消毒情况,以及使用的涉水产品取得卫生许可批件等情况。4.学校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情况。##1.教室采光、照明及教室人均面积。2.学校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中小学校及高校 | 献县河城街镇万村中心校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24 | 中小学校及高校(无检测任务) | "1.学校落实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要求情况,包括教室课桌椅配备、教室采光和照明、教室人均面积、教室和宿舍通风设施、教学楼厕所及洗手设施设置等情况。学校提供的学习用品达标情况,包括教室灯具、考试试卷等情况。2.学校落实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要求情况,包括专人负责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晨检记录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记录、复课证明查验、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按规定实施学生健康体检、按要求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按要求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等情况。3.学校落实饮用水卫生要求情况,包括使用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的学校落实水源卫生防护、配备使用水质消毒设施设备情况和使用二次供水的学校防止蓄水池周围污染和按规定开展蓄水池清洗消毒情况,以及使用的涉水产品取得卫生许可批件等情况。4.学校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情况。##1.教室采光、照明及教室人均面积。2.学校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中小学校及高校 | 献县河城街镇王三孝完全小学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25 | 中小学校及高校(无检测任务) | "1.学校落实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要求情况,包括教室课桌椅配备、教室采光和照明、教室人均面积、教室和宿舍通风设施、教学楼厕所及洗手设施设置等情况。学校提供的学习用品达标情况,包括教室灯具、考试试卷等情况。2.学校落实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要求情况,包括专人负责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晨检记录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记录、复课证明查验、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按规定实施学生健康体检、按要求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按要求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等情况。3.学校落实饮用水卫生要求情况,包括使用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的学校落实水源卫生防护、配备使用水质消毒设施设备情况和使用二次供水的学校防止蓄水池周围污染和按规定开展蓄水池清洗消毒情况,以及使用的涉水产品取得卫生许可批件等情况。4.学校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情况。##1.教室采光、照明及教室人均面积。2.学校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中小学校及高校 | 献县乐寿镇北紫塔小学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26 | 中小学校及高校(无检测任务) | "1.学校落实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要求情况,包括教室课桌椅配备、教室采光和照明、教室人均面积、教室和宿舍通风设施、教学楼厕所及洗手设施设置等情况。学校提供的学习用品达标情况,包括教室灯具、考试试卷等情况。2.学校落实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要求情况,包括专人负责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晨检记录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记录、复课证明查验、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按规定实施学生健康体检、按要求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按要求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等情况。3.学校落实饮用水卫生要求情况,包括使用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的学校落实水源卫生防护、配备使用水质消毒设施设备情况和使用二次供水的学校防止蓄水池周围污染和按规定开展蓄水池清洗消毒情况,以及使用的涉水产品取得卫生许可批件等情况。4.学校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情况。##1.教室采光、照明及教室人均面积。2.学校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中小学校及高校 | 献县乐寿镇西高坦完全小学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27 | 中小学校及高校(无检测任务) | "1.学校落实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要求情况,包括教室课桌椅配备、教室采光和照明、教室人均面积、教室和宿舍通风设施、教学楼厕所及洗手设施设置等情况。学校提供的学习用品达标情况,包括教室灯具、考试试卷等情况。2.学校落实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要求情况,包括专人负责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晨检记录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记录、复课证明查验、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按规定实施学生健康体检、按要求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按要求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等情况。3.学校落实饮用水卫生要求情况,包括使用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的学校落实水源卫生防护、配备使用水质消毒设施设备情况和使用二次供水的学校防止蓄水池周围污染和按规定开展蓄水池清洗消毒情况,以及使用的涉水产品取得卫生许可批件等情况。4.学校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情况。##1.教室采光、照明及教室人均面积。2.学校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中小学校及高校 | 献县临河乡路庄中心校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28 | 中小学校及高校(无检测任务) | "1.学校落实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要求情况,包括教室课桌椅配备、教室采光和照明、教室人均面积、教室和宿舍通风设施、教学楼厕所及洗手设施设置等情况。学校提供的学习用品达标情况,包括教室灯具、考试试卷等情况。2.学校落实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要求情况,包括专人负责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晨检记录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记录、复课证明查验、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按规定实施学生健康体检、按要求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按要求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等情况。3.学校落实饮用水卫生要求情况,包括使用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的学校落实水源卫生防护、配备使用水质消毒设施设备情况和使用二次供水的学校防止蓄水池周围污染和按规定开展蓄水池清洗消毒情况,以及使用的涉水产品取得卫生许可批件等情况。4.学校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情况。##1.教室采光、照明及教室人均面积。2.学校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中小学校及高校 | 献县临河乡中心校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29 | 中小学校及高校(无检测任务) | "1.学校落实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要求情况,包括教室课桌椅配备、教室采光和照明、教室人均面积、教室和宿舍通风设施、教学楼厕所及洗手设施设置等情况。学校提供的学习用品达标情况,包括教室灯具、考试试卷等情况。2.学校落实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要求情况,包括专人负责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晨检记录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记录、复课证明查验、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按规定实施学生健康体检、按要求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按要求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等情况。3.学校落实饮用水卫生要求情况,包括使用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的学校落实水源卫生防护、配备使用水质消毒设施设备情况和使用二次供水的学校防止蓄水池周围污染和按规定开展蓄水池清洗消毒情况,以及使用的涉水产品取得卫生许可批件等情况。4.学校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情况。##1.教室采光、照明及教室人均面积。2.学校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中小学校及高校 | 献县南河头乡丁楼小学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30 | 中小学校及高校(无检测任务) | "1.学校落实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要求情况,包括教室课桌椅配备、教室采光和照明、教室人均面积、教室和宿舍通风设施、教学楼厕所及洗手设施设置等情况。学校提供的学习用品达标情况,包括教室灯具、考试试卷等情况。2.学校落实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要求情况,包括专人负责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晨检记录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记录、复课证明查验、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按规定实施学生健康体检、按要求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按要求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等情况。3.学校落实饮用水卫生要求情况,包括使用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的学校落实水源卫生防护、配备使用水质消毒设施设备情况和使用二次供水的学校防止蓄水池周围污染和按规定开展蓄水池清洗消毒情况,以及使用的涉水产品取得卫生许可批件等情况。4.学校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情况。##1.教室采光、照明及教室人均面积。2.学校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中小学校及高校 | 献县南河头乡抛庄中心校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31 | 中小学校及高校(无检测任务) | "1.学校落实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要求情况,包括教室课桌椅配备、教室采光和照明、教室人均面积、教室和宿舍通风设施、教学楼厕所及洗手设施设置等情况。学校提供的学习用品达标情况,包括教室灯具、考试试卷等情况。2.学校落实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要求情况,包括专人负责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晨检记录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记录、复课证明查验、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按规定实施学生健康体检、按要求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按要求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等情况。3.学校落实饮用水卫生要求情况,包括使用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的学校落实水源卫生防护、配备使用水质消毒设施设备情况和使用二次供水的学校防止蓄水池周围污染和按规定开展蓄水池清洗消毒情况,以及使用的涉水产品取得卫生许可批件等情况。4.学校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情况。##1.教室采光、照明及教室人均面积。2.学校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中小学校及高校 | 献县商林乡魏庄中心小学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32 | 中小学校及高校(无检测任务) | "1.学校落实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要求情况,包括教室课桌椅配备、教室采光和照明、教室人均面积、教室和宿舍通风设施、教学楼厕所及洗手设施设置等情况。学校提供的学习用品达标情况,包括教室灯具、考试试卷等情况。2.学校落实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要求情况,包括专人负责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晨检记录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记录、复课证明查验、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按规定实施学生健康体检、按要求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按要求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等情况。3.学校落实饮用水卫生要求情况,包括使用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的学校落实水源卫生防护、配备使用水质消毒设施设备情况和使用二次供水的学校防止蓄水池周围污染和按规定开展蓄水池清洗消毒情况,以及使用的涉水产品取得卫生许可批件等情况。4.学校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情况。##1.教室采光、照明及教室人均面积。2.学校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中小学校及高校 | 献县十五级乡小营小学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33 | 中小学校及高校(无检测任务) | "1.学校落实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要求情况,包括教室课桌椅配备、教室采光和照明、教室人均面积、教室和宿舍通风设施、教学楼厕所及洗手设施设置等情况。学校提供的学习用品达标情况,包括教室灯具、考试试卷等情况。2.学校落实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要求情况,包括专人负责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晨检记录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记录、复课证明查验、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按规定实施学生健康体检、按要求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按要求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等情况。3.学校落实饮用水卫生要求情况,包括使用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的学校落实水源卫生防护、配备使用水质消毒设施设备情况和使用二次供水的学校防止蓄水池周围污染和按规定开展蓄水池清洗消毒情况,以及使用的涉水产品取得卫生许可批件等情况。4.学校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情况。##1.教室采光、照明及教室人均面积。2.学校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中小学校及高校 | 献县十五级中心校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34 | 中小学校及高校(无检测任务) | "1.学校落实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要求情况,包括教室课桌椅配备、教室采光和照明、教室人均面积、教室和宿舍通风设施、教学楼厕所及洗手设施设置等情况。学校提供的学习用品达标情况,包括教室灯具、考试试卷等情况。2.学校落实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要求情况,包括专人负责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晨检记录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记录、复课证明查验、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按规定实施学生健康体检、按要求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按要求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等情况。3.学校落实饮用水卫生要求情况,包括使用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的学校落实水源卫生防护、配备使用水质消毒设施设备情况和使用二次供水的学校防止蓄水池周围污染和按规定开展蓄水池清洗消毒情况,以及使用的涉水产品取得卫生许可批件等情况。4.学校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情况。##1.教室采光、照明及教室人均面积。2.学校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中小学校及高校 | 献县四合中心校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35 | 中小学校及高校(无检测任务) | "1.学校落实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要求情况,包括教室课桌椅配备、教室采光和照明、教室人均面积、教室和宿舍通风设施、教学楼厕所及洗手设施设置等情况。学校提供的学习用品达标情况,包括教室灯具、考试试卷等情况。2.学校落实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要求情况,包括专人负责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晨检记录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记录、复课证明查验、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按规定实施学生健康体检、按要求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按要求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等情况。3.学校落实饮用水卫生要求情况,包括使用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的学校落实水源卫生防护、配备使用水质消毒设施设备情况和使用二次供水的学校防止蓄水池周围污染和按规定开展蓄水池清洗消毒情况,以及使用的涉水产品取得卫生许可批件等情况。4.学校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情况。##1.教室采光、照明及教室人均面积。2.学校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中小学校及高校 | 献县西城中学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36 | 中小学校及高校(无检测任务) | "1.学校落实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要求情况,包括教室课桌椅配备、教室采光和照明、教室人均面积、教室和宿舍通风设施、教学楼厕所及洗手设施设置等情况。学校提供的学习用品达标情况,包括教室灯具、考试试卷等情况。2.学校落实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要求情况,包括专人负责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晨检记录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记录、复课证明查验、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按规定实施学生健康体检、按要求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按要求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等情况。3.学校落实饮用水卫生要求情况,包括使用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的学校落实水源卫生防护、配备使用水质消毒设施设备情况和使用二次供水的学校防止蓄水池周围污染和按规定开展蓄水池清洗消毒情况,以及使用的涉水产品取得卫生许可批件等情况。4.学校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情况。##1.教室采光、照明及教室人均面积。2.学校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中小学校及高校 | 献县小平王乡祝庄中心校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37 | 中小学校及高校(无检测任务) | "1.学校落实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要求情况,包括教室课桌椅配备、教室采光和照明、教室人均面积、教室和宿舍通风设施、教学楼厕所及洗手设施设置等情况。学校提供的学习用品达标情况,包括教室灯具、考试试卷等情况。2.学校落实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要求情况,包括专人负责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晨检记录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记录、复课证明查验、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按规定实施学生健康体检、按要求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按要求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等情况。3.学校落实饮用水卫生要求情况,包括使用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的学校落实水源卫生防护、配备使用水质消毒设施设备情况和使用二次供水的学校防止蓄水池周围污染和按规定开展蓄水池清洗消毒情况,以及使用的涉水产品取得卫生许可批件等情况。4.学校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情况。##1.教室采光、照明及教室人均面积。2.学校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中小学校及高校 | 献县孝举中心校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38 | 中小学校及高校(无检测任务) | "1.学校落实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要求情况,包括教室课桌椅配备、教室采光和照明、教室人均面积、教室和宿舍通风设施、教学楼厕所及洗手设施设置等情况。学校提供的学习用品达标情况,包括教室灯具、考试试卷等情况。2.学校落实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要求情况,包括专人负责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晨检记录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记录、复课证明查验、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按规定实施学生健康体检、按要求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按要求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等情况。3.学校落实饮用水卫生要求情况,包括使用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的学校落实水源卫生防护、配备使用水质消毒设施设备情况和使用二次供水的学校防止蓄水池周围污染和按规定开展蓄水池清洗消毒情况,以及使用的涉水产品取得卫生许可批件等情况。4.学校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情况。##1.教室采光、照明及教室人均面积。2.学校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中小学校及高校 | 献县育才中心校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39 | 中小学校及高校(无检测任务) | "1.学校落实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要求情况,包括教室课桌椅配备、教室采光和照明、教室人均面积、教室和宿舍通风设施、教学楼厕所及洗手设施设置等情况。学校提供的学习用品达标情况,包括教室灯具、考试试卷等情况。2.学校落实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要求情况,包括专人负责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晨检记录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记录、复课证明查验、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按规定实施学生健康体检、按要求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按要求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等情况。3.学校落实饮用水卫生要求情况,包括使用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的学校落实水源卫生防护、配备使用水质消毒设施设备情况和使用二次供水的学校防止蓄水池周围污染和按规定开展蓄水池清洗消毒情况,以及使用的涉水产品取得卫生许可批件等情况。4.学校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情况。##1.教室采光、照明及教室人均面积。2.学校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中小学校及高校 | 献县张村中心学校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40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村卫生室(所) | 献县陈庄镇大王庄村卫生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41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村卫生室(所) | 献县陈庄镇小流屯村第二卫生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42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村卫生室(所) | 献县陈庄镇许能屯村卫生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43 | 基层医疗机构(无检测任务) | "1.预防接种管理情况。接种单位和人员资质情况;接种疫苗公示情况;接种前告知、询问受种者或监护人有关情况;执行“三查七对”和“一验证”情况;疫苗的接收、购进、储存、配送、供应、接种和处置记录情况。2.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情况;开展疫情报告管理自查情况;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卡填写情况;是否存在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情况。3.传染病疫情控制情况。建立预检、分诊制度情况;按规定为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提供诊疗情况;消毒处理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污水和医疗废物情况;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职责情况;发现传染病疫情时,采取传染病控制措施情况。4.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度情况;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情况;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情况;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情况;医疗器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情况。二级以上医院以口腔科(诊疗中心)、血液透析和消毒供应中心为检查重点,无相关科室的,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重点科室。一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以医院口腔科或口腔诊所为检查重点,医院如无口腔科,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重点科室。5.医疗废物管理。医疗废物实行分类收集情况;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情况;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建立情况;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情况。6.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二级实验室备案情况;从事实验活动的人员培训、考核情况;实验档案建立情况;实验结束将菌(毒)种或样本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保藏情况。##"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基层医疗机构 | 献县城北新村小区卫生站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44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村卫生室(所) | 献县段村镇北留钵村卫生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45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村卫生室(所) | 献县段村镇崔塔村卫生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46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村卫生室(所) | 献县高官乡徐留高村第二卫生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47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村卫生室(所) | 献县高官镇蒋高官村卫生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48 | 一级医院(无检测任务) | "1.预防接种管理情况。接种单位和人员资质情况;接种疫苗公示情况;接种前告知、询问受种者或监护人有关情况;执行“三查七对”和“一验证”情况;疫苗的接收、购进、储存、配送、供应、接种和处置记录情况。2.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情况;开展疫情报告管理自查情况;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卡填写情况;是否存在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情况。3.传染病疫情控制情况。建立预检、分诊制度情况;按规定为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提供诊疗情况;消毒处理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污水和医疗废物情况;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职责情况;发现传染病疫情时,采取传染病控制措施情况。4.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度情况;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情况;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情况;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情况;医疗器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情况。二级以上医院以口腔科(诊疗中心)、血液透析和消毒供应中心为检查重点,无相关科室的,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重点科室。一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以医院口腔科或口腔诊所为检查重点,医院如无口腔科,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重点科室。5.医疗废物管理。医疗废物实行分类收集情况;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情况;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建立情况;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情况。6.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二级实验室备案情况;从事实验活动的人员培训、考核情况;实验档案建立情况;实验结束将菌(毒)种或样本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保藏情况。##"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一级医院 | 献县高官镇卫生院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49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村卫生室(所) | 献县郭庄镇尹屯村卫生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50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村卫生室(所) | 献县韩村镇东留村卫生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51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村卫生室(所) | 献县韩村镇前道院村卫生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52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村卫生室(所) | 献县韩村镇闫庄子村卫生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53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村卫生室(所) | 献县河城街镇陈坟村第三卫生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54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村卫生室(所) | 献县河城街镇刘东城村卫生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55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村卫生室(所) | 献县河城街镇王三孝村卫生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56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村卫生室(所) | 献县河城街镇西阁上村卫生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57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村卫生室(所) | 献县淮镇南街村卫生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58 | 诊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诊所 | 献县孔氏诊所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59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村卫生室(所) | 献县乐寿镇东街村卫生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60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村卫生室(所) | 献县乐寿镇高码头村卫生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61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村卫生室(所) | 献县乐寿镇耿庄村第二卫生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62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村卫生室(所) | 献县乐寿镇耿庄村卫生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63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村卫生室(所) | 献县垒头乡高垒头村卫生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64 | 诊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诊所 | 献县李哲口腔诊所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65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村卫生室(所) | 献县临河乡富庄村第三卫生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66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村卫生室(所) | 献县临河乡路庄村第四卫生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67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村卫生室(所) | 献县陌南镇蔡庄村卫生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68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村卫生室(所) | 献县南河头乡史庄村卫生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69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村卫生室(所) | 献县小平王乡后小平王村卫生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70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村卫生室(所) | 献县小平王乡前小平王村卫生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71 | 基层医疗机构(无检测任务) | "1.预防接种管理情况。接种单位和人员资质情况;接种疫苗公示情况;接种前告知、询问受种者或监护人有关情况;执行“三查七对”和“一验证”情况;疫苗的接收、购进、储存、配送、供应、接种和处置记录情况。2.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情况;开展疫情报告管理自查情况;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卡填写情况;是否存在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情况。3.传染病疫情控制情况。建立预检、分诊制度情况;按规定为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提供诊疗情况;消毒处理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污水和医疗废物情况;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职责情况;发现传染病疫情时,采取传染病控制措施情况。4.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度情况;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情况;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情况;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情况;医疗器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情况。二级以上医院以口腔科(诊疗中心)、血液透析和消毒供应中心为检查重点,无相关科室的,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重点科室。一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以医院口腔科或口腔诊所为检查重点,医院如无口腔科,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重点科室。5.医疗废物管理。医疗废物实行分类收集情况;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情况;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建立情况;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情况。6.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二级实验室备案情况;从事实验活动的人员培训、考核情况;实验档案建立情况;实验结束将菌(毒)种或样本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保藏情况。##"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基层医疗机构 | 献县欣苑小区卫生站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72 | 医疗美容机构(无检测任务) | "1.医疗美容机构资质管理情况,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登记备案;是否进行医疗美容诊疗科目登记;是否按照备案的医疗美容项目级别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是否存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美容工作的情况;2.执业人员管理情况,执业人员是否取得资质并完成执业注册,执业人员是否满足工作要求;是否存在执业医师超执业范围或在非注册的地点开展诊疗活动的情况;3.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情况,在使用环节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使用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药品、医疗器械,超出适应症范围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等;4.医疗美容广告发布管理情况,是否存在未经批准和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医疗美容广告的行为;5.医疗文书管理情况。##"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医疗美容机构 | 献县星医惠医疗美容诊所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73 | 基层医疗机构(无检测任务) | "1.预防接种管理情况。接种单位和人员资质情况;接种疫苗公示情况;接种前告知、询问受种者或监护人有关情况;执行“三查七对”和“一验证”情况;疫苗的接收、购进、储存、配送、供应、接种和处置记录情况。2.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情况;开展疫情报告管理自查情况;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卡填写情况;是否存在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情况。3.传染病疫情控制情况。建立预检、分诊制度情况;按规定为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提供诊疗情况;消毒处理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污水和医疗废物情况;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职责情况;发现传染病疫情时,采取传染病控制措施情况。4.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度情况;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情况;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情况;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情况;医疗器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情况。二级以上医院以口腔科(诊疗中心)、血液透析和消毒供应中心为检查重点,无相关科室的,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重点科室。一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以医院口腔科或口腔诊所为检查重点,医院如无口腔科,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重点科室。5.医疗废物管理。医疗废物实行分类收集情况;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情况;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建立情况;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情况。6.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二级实验室备案情况;从事实验活动的人员培训、考核情况;实验档案建立情况;实验结束将菌(毒)种或样本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保藏情况。##"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基层医疗机构 | 献县银都首府小区卫生站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74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村卫生室(所) | 献县张村乡贾庄村第二卫生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75 | 诊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诊所 | 献县赵春立中医(综合)诊所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76 | 诊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诊所 | 献县八章刘维诊所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77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村卫生室(所) | 献县本斋乡本斋东村卫生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78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村卫生室(所) | 献县陈庄镇牛辛庄村卫生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79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村卫生室(所) | 献县陈庄镇许能屯村卫生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80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村卫生室(所) | 献县段村镇代村第二卫生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81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村卫生室(所) | 献县郭庄镇古里庄村第二卫生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82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村卫生室(所) | 献县韩村镇赵官庄村卫生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83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村卫生室(所) | 献县河城街镇后沿村卫生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84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村卫生室(所) | 献县河城街镇前沿村卫生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85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村卫生室(所) | 献县河城街镇寨子村卫生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86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村卫生室(所) | 献县淮镇董庄村第三卫生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87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村卫生室(所) | 献县淮镇西洋村卫生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88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村卫生室(所) | 献县乐寿镇大张庄村第二卫生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89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村卫生室(所) | 献县乐寿镇刘庄村卫生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90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村卫生室(所) | 献县乐寿镇西街村卫生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91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村卫生室(所) | 献县乐寿镇尤屯村卫生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92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村卫生室(所) | 献县垒头乡高垒头村第三卫生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93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村卫生室(所) | 献县垒头乡小李庄村卫生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94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村卫生室(所) | 献县垒头乡小辛庄村卫生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95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村卫生室(所) | 献县垒头乡小庄村卫生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96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村卫生室(所) | 献县垒头乡苑垒头村卫生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97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村卫生室(所) | 献县临河乡富庄村第三卫生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98 | 一级医院(无检测任务) | "1.预防接种管理情况。接种单位和人员资质情况;接种疫苗公示情况;接种前告知、询问受种者或监护人有关情况;执行“三查七对”和“一验证”情况;疫苗的接收、购进、储存、配送、供应、接种和处置记录情况。2.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情况;开展疫情报告管理自查情况;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卡填写情况;是否存在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情况。3.传染病疫情控制情况。建立预检、分诊制度情况;按规定为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提供诊疗情况;消毒处理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污水和医疗废物情况;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职责情况;发现传染病疫情时,采取传染病控制措施情况。4.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度情况;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情况;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情况;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情况;医疗器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情况。二级以上医院以口腔科(诊疗中心)、血液透析和消毒供应中心为检查重点,无相关科室的,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重点科室。一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以医院口腔科或口腔诊所为检查重点,医院如无口腔科,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重点科室。5.医疗废物管理。医疗废物实行分类收集情况;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情况;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建立情况;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情况。6.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二级实验室备案情况;从事实验活动的人员培训、考核情况;实验档案建立情况;实验结束将菌(毒)种或样本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保藏情况。##"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一级医院 | 献县明仁医院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99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村卫生室(所) | 献县南河头乡东樊屯村第三卫生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100 | 诊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诊所 | 献县南河头乡东方屯中医诊所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101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村卫生室(所) | 献县商林乡李家庄村卫生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102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村卫生室(所) | 献县商林乡南漳河村第二卫生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103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村卫生室(所) | 献县十五级乡孙大马村卫生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104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村卫生室(所) | 献县十五级镇北后庄村卫生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105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村卫生室(所) | 献县西城乡徐召村卫生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106 | 一级医院(无检测任务) | "1.预防接种管理情况。接种单位和人员资质情况;接种疫苗公示情况;接种前告知、询问受种者或监护人有关情况;执行“三查七对”和“一验证”情况;疫苗的接收、购进、储存、配送、供应、接种和处置记录情况。2.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情况;开展疫情报告管理自查情况;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卡填写情况;是否存在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情况。3.传染病疫情控制情况。建立预检、分诊制度情况;按规定为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提供诊疗情况;消毒处理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污水和医疗废物情况;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职责情况;发现传染病疫情时,采取传染病控制措施情况。4.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度情况;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情况;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情况;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情况;医疗器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情况。二级以上医院以口腔科(诊疗中心)、血液透析和消毒供应中心为检查重点,无相关科室的,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重点科室。一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以医院口腔科或口腔诊所为检查重点,医院如无口腔科,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重点科室。5.医疗废物管理。医疗废物实行分类收集情况;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情况;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建立情况;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情况。6.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二级实验室备案情况;从事实验活动的人员培训、考核情况;实验档案建立情况;实验结束将菌(毒)种或样本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保藏情况。##"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一级医院 | 献县小平王乡卫生院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107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村卫生室(所) | 献县张村乡河堤村第三卫生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108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1.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许可、校验或执业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或备案范围符合情况)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限制类技术备案及数据信息报送情况、是否开展禁止类技术等)。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村卫生室仅抽查处方管理情况)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计费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9.殡葬涉医领域(死亡证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况。10.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恶意泄露、买卖患者就医信息等)。11.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互联网医院及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等)。12.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伪造病历或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无资质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村卫生室(所) | 献县张村乡万家寨村卫生室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109 | 二级以上医院(无检测任务) | "1.预防接种管理情况。接种单位和人员资质情况;接种疫苗公示情况;接种前告知、询问受种者或监护人有关情况;执行“三查七对”和“一验证”情况;疫苗的接收、购进、储存、配送、供应、接种和处置记录情况。2.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情况;开展疫情报告管理自查情况;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卡填写情况;是否存在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情况。3.传染病疫情控制情况。建立预检、分诊制度情况;按规定为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提供诊疗情况;消毒处理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污水和医疗废物情况;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职责情况;发现传染病疫情时,采取传染病控制措施情况。4.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度情况;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情况;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情况;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情况;医疗器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情况。二级以上医院以口腔科(诊疗中心)、血液透析和消毒供应中心为检查重点,无相关科室的,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重点科室。一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以医院口腔科或口腔诊所为检查重点,医院如无口腔科,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重点科室。5.医疗废物管理。医疗废物实行分类收集情况;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情况;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建立情况;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情况。6.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二级实验室备案情况;从事实验活动的人员培训、考核情况;实验档案建立情况;实验结束将菌(毒)种或样本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保藏情况。##"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二级以上医院 | 献县中医医院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 110 | 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无检测任务) | 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作业场所、清洗消毒设备或者设施、生产用水和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餐饮具的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执行情况、消毒餐(饮)具的产品包装和标签内容及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情况、仓储和运输、出货记录、消毒过程记录、物料的进货索证和验收以及从业人员培训及健康体检等情况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关手开展2025 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疾控综监督函〔2025〕2号) |
双随机实地检查 | 否 | 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 | 献县御洁餐具配送中心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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